起诉人王玉兰今日供证时称,被调到莱特街修道院后受到校长李水仙的诸多挑剔,李水仙曾写多封投诉信给教育局,她指有关投诉信内容都是不正确及含有恶意诽谤的。
这些指责包括她攻击校长、责骂校长、不尊重校长、与学校老师争吵、骂学生愚蠢、只注重英文科而忽略马来文科、没经批准就开设泰米尔文班、没呈交请假单给校长等。
她说,其中一项指责是2012年10月22日当众责骂校长,并撕破校长送给她的生日卡后,把生日卡抛向校长,等于在攻击校长。
称生日卡没掷校长
她解释,如果校长觉得被攻击,那为何没报警、没验伤?再说,如果她曾经攻击校长,那为何没有其他目击证人?
在被李水仙的律师奴鲁胡达盘问时为何要撕掉生日卡时,王玉兰说,既然生日卡已送给她,那她要怎样处置生日卡是她的事。她强调并没往校长身上丢掷生日卡。
她表示,李水仙向教育局告她一状,导致原本已获从DG48级升职至DG52级的她,被教育局展缓升职,还让她无端端被调往东北县教育局“冷藏”了4个月半。
她说,被“冷藏”期间,各界对她指指点点,认为是她做错事才被惩处。这种种对待让她觉得受侮辱,名誉扫地。
她表示,教育局曾对此召开听证会及内部调查,最后证明她并没有错。于是在2013年3月15日发信给她,调她去圣芳济中学任教,也发函让她升职至DG52。
影响地位公信力
她说,校长李水仙的人身攻击及诽谤性言论,已影响她的社会地位及作为一名教师的公信力,于是入禀法庭起诉李水仙。
她认为,李水仙投诉她的诽谤性文件已被教育局记录在案,影响其多年来在杏坛执教所建立起来的良好记录。
因此,她向李水仙索偿100万令吉,并准备申请禁令,禁止李水仙再对她发表诽谤言论。
王玉兰的代表律师是邱武来,民事地庭法官则是玛末阿都拉。
李水仙在调来莱特街修道院前,曾是协和女中校长,并与起诉人王玉兰在同一所学校共事。李水仙在2014年1月1日,被调往日落洞国中掌校。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