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包俊豪(19岁,译音)去年2月通过面子书主动去认识一名13岁女生,同月邀请少女到他家聊天和看电影。虽然当时被告已有一名交往2个月的女朋友,但是由于女友只愿意每个月一次与他发生性关系,因此他希望找别人来满足欲望。
即便他认为该名面子书少女不具吸引力,他还是决定与对方发生关系。
案发当日,包俊豪告诉女友,该名少女已答应来他家,还要求女友在必要时帮忙说服对方跟他发生关系。包俊豪拟定了一套“作战计划”,女友经不住他的苦苦哀求,勉为其难地同意。
少女到达包俊豪的住家后,包俊豪尝试问少女是否愿意跟他性交,遭少女拒绝。
包俊豪见无法得逞,立即打电话给女友。女友按照男友早前指示,与少女通电话,她压低声音假装是包俊豪一名男性朋友。
她以男性友人的身份威胁少女说,若少女不肯跟包俊豪上床,“他”就跟包俊豪绝交。少女听后,不再拒绝包俊豪的求欢。
少女去年2月22日因腹痛到医院看诊时,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了医生,才揭发这起案件。
调查显示,包俊豪不只一次跟未满16岁少女发生关系,他在2012年2月至4月之间,也曾5次跟另外一名14岁女生性交,案发时两人是情侣,2012年4月分手。
他共被控6项性侵未成年少女的罪行。控方指出,被告和女友一起操控少女,被告只是要少女的身体来满足自己的性欲。
包俊豪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的父母在他两岁时就已分开,父亲自小离开他,母亲须长时间工作养家,没灌输正确性观念,导致他误以为只要获异性的同意,发生性关系就不算犯法。
律师也说,被告目前在一家卡拉OK分行当见习服务员,他和女友本来打算在去年8月结婚,婚期因为这起案件而延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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