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林丽英(52岁)今日在民政党全国公共服务与投诉部主任刘开强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叙述其信用卡被盗用,并欠下将近2万令吉债务的经过;出席者还包括增江北区淡巴汉分部主席陈炳清。
她说,她是于2011年来马探亲,居住同乡位于甲洞的居所,基于她对同乡信任有加,有时出外时,会将装有信用卡的皮包置放于该居所。
她表示,尔后,当她回国后,中国建设银行职员致电予她,声称她透过3次转帐,一共欠下将近2万令吉(包括利息),令她大感错愕。她说,3次转帐的地点皆在甲洞的永旺商场,而涉及最高数额的是一架按摩机。
对质反被恐吓
“为寻找真相,我再度来马,透过银行告知的资料,前往转帐地点调查,期间,我通过闭路电视和按摩机数据显示的地址等资料查探后,得知转帐购买按摩机的经手人,正是该名男性同乡屋友。”
她续说,屋友盗用事件东窗事发后,她曾在2011至2013年期间,分别向警方作出2次投报,惟一直没有下文,她最后唯有寻求刘开强协助,并在刘在陪同下,于去年3月21日再度向警方备案。
“揭发真相后,我曾向该名屋友对质,对方否认指责外,更以‘鱼死网破’恐吓我,随后我便搬出该居所,彼此就此失去联络。”
刘开强说,他曾在去年6月3日致函警方,要求警方开档调查,并在较后获得回函,被告知案件必须以第三者,即由中国建设银行开档处理。
“我并不满意这项回复,因此在7月15日再度致函州警长,要求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建筑偷窃案件),重新开档调查,但迄今仍毫无下文。”
此外,他说,据事主告知,此案件在中国方面并不受理,即银行方面不承认事主的信用卡遭人盗用,而不断要求事主摊还卡债。
“如今,我已备妥所有文件,将在下周陪同事主前往中国驻马大使馆呈交;同时,基于银行位于中国,且转帐程序并不在本地进行,故我希望中国领事馆能介入调查,协助我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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