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强调,案发时为时任副首相纳吉的随扈慕沙沙菲力所扮演的角色根本不重要,因他并未涉及向2名被告下达指示。
根据《当今大马》报导,控方在入禀法院的上诉理由中强调,案件第3被告阿都拉萨巴金达的宣誓书已阐明,法庭根本不须要慕沙的供证,因这当中没有重要及相关的内容。
去年8月, 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2名原本被判死刑的被告,即阿兹拉首席警长和西鲁伍长上诉得直,获得当庭释放。
由上诉庭法官拿督莫哈末阿班迪、拿督林登艾博特和拿督东姑麦蒙组成的三司认为,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在辩方提出的数项证据或疑点时,并未深入调查,因此已严重错判2名上诉人谋杀罪名成立。
相关的证据及疑点还包括第一上诉人阿兹拉的不在场证明、未查证通话记录的真实性、没有检验警方证人的供词、未传召关键人物即慕沙沙菲力,以及上诉人如何获得炸药和致死死者等,而高庭也并未厘清2名上诉人谋杀死者的共同动机。
有机会收藏炸药
另一方面,控方也说,2名被告在训练期间,确实有机会收藏未使用的炸药,而上诉庭三司却没有考量到案发现场确实曾有炸药,而阿旦杜雅也可能死于被炸死。
控方认为,上诉庭过于专注在电话通话记录的不一致性,事实上只要审核所有手机业者证人的供证后,就可获得解答。
控方说,上诉庭三司指警方带被告到案发现场进行案件重演一事是错误的,因为证据显示,警方根本不知案发地点,而是在阿兹拉的带领下到达现场。
控方继指,当局曾在西鲁的外套发现阿旦杜雅的首饰及脱氧核糖核酸,而西鲁也不曾挑战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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