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森林局数名执法人员昨日下午5时许,在南峇山脚原始住民村落附近,成功扣留一辆轿车,并将司机及2名中国籍男子交给居銮警方处理。
2名中国籍男子年龄介于20至30岁,自称来自中国福建本田县。
据其中一名接受《东方日报》访问的郑姓男子表示,他和友伴前日自中国搭飞机来我国旅行,抵达后便在新山游一天后搭车前来居銮。
“原本想找辆车子四处游山玩水,然后前往马六甲,之后上槟城找朋友,岂料被当局扣留。”
称非购石仲介
他辩说,本身不是购买石头仲介,跟违法采石事件无关系,并表示目前唯一途径是联络中国驻马大使馆官员,寻求协助回返中国。
森林局柔中区副主任默哈末诺扎曼今日证实上述案件,表示被扣留的本地华裔轿车司机已由其友人保释在外,2名中国籍男子则被扣留24小时,协助调查有关案件。
行动党明吉摩州议员陈泓宾说,违法采石已近2个多月,銮森林局执法单位多次组队进入南峇山突击,但皆没效绩,如今首次有所斩获,可算是突破性的结果。
陈泓宾是与其助理昨日从森林局官员处获知有关消息后,下午6时许到居銮警察局对媒体这么说。
他透露,根据调查资料显示,目前每天仍然有20至30辆各款车辆在采石区附近出现,一旦发现有执法单位追踪即鸟兽散。
他说,这些车辆都是在柔佛州陆路交通局注册,其中小部分是来自彭亨州的车辆,明显这些采石人士是从四面八方前来的人士。
“据悉,有者来自彭亨州的云冰及北根一带,其他则来自居銮及丰盛港。相信这些人近日大有收获,故继续前来采石。”
保留区采石罪成必重判
行动党明吉摩州议员陈泓宾促请居銮居民及柔佛州内其他县邑的人士,不要以身试法,擅自进入南峇山森林保留地范围内采石,因一旦被森林局逮捕,扣上法庭,罪名成立,刑罚十分严重。
“居銮人应本著‘爱山、护山’精神,不要为了当前蝇头小利,破坏南峇山的环境,继续进山采石,售卖来自国外的商人。”
根据国家森林局1984年法令第15条文,任何人涉及非法采石将被控上法庭,罪名一旦成立,将被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及监禁不少过一年或不超过20年。
根据早前报导,南峇山流传藏有红色透光的叶腊石,视其品质价格可动辄上万令吉,因此吸引中国籍人士组团前来当地进行挖掘。参与非法采石者也包括当地居民及居住在南峇上的原住民,前者负责为中国人带路或载送石块,后者则挖掘石块,再贩售给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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