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这项突如其来的举动使林甘和24名答辩人的律师感到惊讶,因为在6月18日的聆讯中,总检察署已表明支持两名清盘人撤销藐视法庭罪名的申请。
据《大马内幕者》报导,建裕清盘师吴金德与黄文志(人名译音)原本已提出撤销VK林甘、施朝全及其他23人等藐视法庭的申请,但法院要求他们重新考虑。
阿都干尼及两名清盘师的这项申请原本在昨日进行聆讯,但由于林甘请病假而被迫展延。法庭已择定8月7日审理这起案件。
联邦法院是于去年1月5日批准吴金德与黄文志的上诉,同意让他们以2亿4112万令吉把建裕控股所持有建裕珍厂的32.9%股权脱售给冠旺。施朝全等24人不满判决,而于去年2月13日入禀联邦法院,要求联邦法院检讨法院裁决,并重新聆审有关上诉,他们的代表律师是林甘。
他们在宣誓书中声称,联邦法院于去年1月5日发表的书面判词中,在没有列明任何资料归因的情况下,大幅度地“抄写”清盘师提呈法院的书面陈词内容。
他们在申请书中宣称,联邦法院在长达47页的书面判词中,第5至第56段内容皆复制2名清盘师的书面陈词。
清盘师吴金德与黄文志较后于去年3月1日基于林甘、施朝全等人指控法官判词涉及“抄袭”是一项非常严重的指责而入禀联邦法院,单方面向法院申请宣判林甘和施朝全等人藐视法庭,并于4月3日取得法院所发出的准令,以聆审这项申请。
此外,法院已于今年5月22日裁决法院三司在批准建裕珍厂控股清盘师的上诉时,并未盲目采纳律师的所有陈词,因此驳回了要求检讨法院裁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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