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车内坐著一对男女,他们的年龄分别是47岁和48岁。警方逮捕了这两名嫌犯后,继而在他们的住家内发现另外3辆失窃轿车。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莫达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披露上述案情。出席者包括新山努沙再也警区主任诺哈欣、柔佛州刑事调查组主任拿督哈斯南及新山南警区主任苏莱曼。
莫达指出,警方在嫌犯住处起获一辆在吉隆坡报失的福士伟根轿车、一辆丰田四轮驱动车和一辆丰田休旅车。
“这些偷窃而来的轿车都来自雪兰莪和吉隆坡地区,警方已成立了一个调查队伍,进行调查。我们将调查嫌犯是如何偷车、所偷的轿车作为何种用途等。”
他指出,警方所逮捕的2名嫌犯都拥有犯罪纪录,尿液检验均呈阳性。2名嫌犯已被扣留,以协助调查。
“上述案件将在刑事法典第379A条文(偷窃)下进行调查。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至少一年或不超过7年,及罚款。”
捕9拥毒嫌犯
他说,随著上述偷车集团被捣破,警方成功侦破10宗发生在柔佛州、雪兰莪和吉隆坡的轿车失窃案。
另外,警方在两起突击行动中,逮捕9名拥毒嫌犯,并在搜查中起获2把手枪。
莫达指出,警方在8月24日接获情报后,当天傍晚6时15分在至达城多个地点展开突击行动,逮捕8名拥有冰毒的男子。他们的年龄介于17岁至29岁。
“警方继而在优景镇搜获一把左轮手枪,内有3枚子弹。所有被逮捕的嫌犯都涉及毒品和犯罪前科。嫌犯尿液检验均呈现阳性,他们被扣留14天,以协助调查案件。”
警方将援引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8条文、1960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a)条文、刑事法典第395∕397条文及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调查上述案件。
莫达指出,上述犯罪集团经常在停车场物色猎物,撬开车门,偷走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著警方捣破此犯罪组织,已成功侦破24起打劫案和破车行窃案件。
“努沙再也警方于9月4日下午5时30分,在努沙再也的油棕园突袭一间小亭子时,逮捕到一名年约35岁并藏有枪械的嫌疑犯。
莫达表示,警方在这起行动中,起获了一把手枪及6颗子弹,被逮捕的嫌犯曾涉及毒品犯罪记录,尿液检验呈阳性反应。嫌犯会被扣留至本月11日,以协助调查。
他透露,警方将援引1971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非法持有军火)调查此案。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14年监禁和鞭笞6下。
“警方也将援引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非法拥有子弹)展开调查。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7年,或罚款一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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