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3日讯)一名前军人涉嫌非法开发永久森林保留地,周二被控上太平地庭,被告否认有罪,地庭批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候审,案件展至4月15日过堂。
被告为拉曼(50岁),居住在霹雳峇眼色海,是名前军人,被控于2014年6月8日至9月21日期间,犯下上述罪行。
地庭法官莫哈末沙比里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并择4月15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是法利,被告的代表律师是慕斯达化,他在庭上代表被告向法官表明被告要求审讯,并希望法官可以将保释金定在合适水平。
控状指被告与其他人, 于2014年6月8日至2014年9月21日,介于上午8时至下午6时,在没有准证情况下,在霹雳州吉辇县,司芒魏浮罗丹绒的部分永久森林保留地,进行开发活动。
因此,被告抵触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32(1)条文,并可在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32(2)条文下被处罚,也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判5年监禁或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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