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偷6罐沙丁鱼,换来坐牢7天!一名华裔失业汉因在迷你市场偷了6罐装沙丁鱼,今日被判坐牢7天和罚款100令吉。
被告是现年45岁的锺金发(译音),他在庭上向推事求情时说:“我住在一名70岁叔叔的家,我偷6罐沙丁鱼是为了给叔叔年幼的孙儿吃。”
“我还需要供养我的父母。”
不过,被告依然被判坐牢7天和罚款100令吉。
推事赛夫拉玛下判时对被告说:“法庭做出这项刑罚,是因为你并非第一次犯下刑事罪。”
被告拥有11项犯罪前科,包括偷车、与毒品相关的罪行及伤人罪等。
推事也谕令,被告若无法缴付罚款,须以一星期监禁取代。
被告是被控于1月30日晚上8时在冼都增江乌达玛路的99 Speedmart迷你市场,偷取6罐沙丁鱼。
随著被告当时无法出示身份证或任何临时证件,因此他被判坐牢7天。
被告是在1990国民登记条例第7(1)条文下被控,并在第25(1)(n)条文下被判罪,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监禁3年或罚款2万令吉。
推事也谕令,被告的两项刑罚同期执行,刑期从1月30日被捕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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