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基于家丑不外扬,以及对施暴者还有“爱”的因素,往往导致在家庭暴力事件中的受害者不愿意站出来举报,或是在法庭上指控对付施暴者。
马来西亚真爱家庭协会辅导义工黄文婉透露,许多受到家暴的受害者认为寻求协助,等同于将家事公开,所以往往都继续忍声吞气,直至家暴情况恶化。
“受害者在第一次、第二次(遭遇家暴)通常不会求助,不愿意求助的原因是认为家丑不可外扬,直到忍无可忍才会报警。”
黄文婉在接受《东方日报》询问时指出,还有很多家暴的受害者即使在得到建议后,也不见得付诸行动,因为受害者不愿意家庭破碎,因而选择继续委屈求全。
她解释,一些受害者会接受建议到医院验伤以及备案,但却不会再有下一步的行动,因为当受害者付诸行动时候,就是等于他们之间的关系出现对立情况,一般至亲都不愿意这样做。
“没有人愿意家庭是破碎的,每个人都会想尽办法维持家庭完整性,当施暴者再来请求原谅时,受害者会因为对他还有‘爱’,又再选择原谅。”
教导正确处理情绪
黄文婉表示,促使施暴者的怒气原因有很多,然而这些原因并不能根治家暴问题,必须要探讨什么原因促使一个人变成施暴者才最重要。
她说,必须要先了解施暴者本身的心理素质,探索施暴者的童年,并且教导他正确处理情绪方法及学会放松。
她指出,有很多施暴者小时候也曾是家暴中的受害者,因此在成人后不自觉去模仿,当怒气到极点时就使用暴力。
“施暴者会不自觉受到家庭影响,虽然他不喜欢,可是就会去模仿学习。施暴者事后会出现很后悔很内疚的表现。”
她也表示,施暴者会认为使用暴力很管用,所以重复使用暴力解决。
她说,除非施暴者发现自己的问题,寻求帮助,这样家暴问题才会获得解决。
此外,黄文婉指出,经济是发生家暴事件很大的因素,而目前离婚率高也是因为经济因素。
“经济不好是很实际的,没钱如何生活,经济因素导致婚姻出现危机,无形中就有压力,情绪容易激怒。”
另一方面,针对家暴案例增加一事,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受访时认为,这代表家暴受害者对家暴的认知与醒觉性提高了,懂得面对及保护自身安全。
她表示,家暴的案件增加不代表在过去没有家暴事件发生,而有可能该部门及非政府组织在宣导家暴方面,让公众对家暴的意识度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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