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前巫统浮罗交怡区部妇女组党员阿妮娜今日向法庭撤销对巫统总秘书拿督斯里东姑安南和另外两造,有关革除她巫统党籍的诉讼。
阿妮娜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哈尼夫表示,这个撤销诉讼是因为阿妮娜已经加入土著团结党,与巫统之间并没有关系。
他指出,司法专员拿督罗斯兰谕令,阿妮娜需要为被告承担2000令吉的堂费。
诺哈兹拉律师今日代表这起诉讼案第2和第3答辩人东姑安南及巫统执行秘书拿督阿都劳勿出庭。
在今年6月3日,阿妮娜入禀法庭,以1966年社团法令第18C条文无效,并违反了联邦宪法第5条个人自由及第8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提出诉讼。
她指巫统党章第20.7节,即任何党员人将党或党员提控上法庭,并不符合党的规则应该要被革除党籍一事,是不合法并违反了联邦宪法第5和8条文。
对此,她认为,巫统在2015年8月28日对她发出了革除党籍命令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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