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日讯 )屡次犯案被捕的毒贩在保释期间继续犯案,基于民众利益考量,霹雳州警方已向总检察署提出建议,让警方援引危险毒品法令第41B条文,驳回毒贩的保释申请。
一旦获准,霹州将是将是第一个要求援引危险毒品法令第41B条文,驳回毒贩保释申请的州属。
霹雳州肃毒组主任拉威助理总监周四召开记者会指出,霹雳州警方在取缔犯毒活动中发现,有许多毒贩都是多次被逮捕,惟经过多次延扣后获准保释,然而毒贩在保释期间仍继续贩毒,令当地社区民众感到担忧,并向警方反映不满。
“有鉴于此,霹雳州警方已于去年12月杪向总检察署作出建议,要求援引危险毒品法令第41B(民众利益为大前提)条文,驳回毒贩的保释申请,并希望能在今年内就落实。”
出席记者会者包括霹雳州肃毒组副主任拉迪夫警监、太平警区肃毒组主任万罗斯里助理警监及查案官尤乃迪警长。
此外,拉威也公布2016年毒品罪案的数据,霹雳州警方于2016年共逮捕1万3458名涉及各类毒品案的嫌犯,其中2220人涉及贩毒活动,后者数据比2015年1979人增加12.2%。
他指出,从被捕2220人当中,539人是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下被扣查、139人在1985年特别防范罪案法令下被扣查,大部分是于2016年被侦破的犯毒集团主谋或策划者。
他说,警方于去年共侦破6个炼毒厂,并逮捕涉嫌提炼毒品的18名嫌犯,警方在其中3项行动中起获危险武器,包括枪、手榴弹、迫击炮弹及子弹。
至于被充公的毒品及财物价值,他披露,警方去年共起获总值880万令吉的毒品,以冰毒及大麻占多数,同时也充公840万令吉的财物,包括屋子、土地、首饰、车辆及银行户头现款。
另外,他表示,警方于周二(31日)晚上11时,在太平新板逮捕一名38岁的印裔男子,并从其身上搜出约1.4公斤重的海洛英,同时也扣查嫌犯一辆摩哆。
嫌犯是一名杂工,有多达8项刑事及毒品的犯罪记录,在尿检后对毒品呈阳性反应,嫌犯所持有的毒品价值约3万5100令吉,相信是供给太平区的吸毒者。
他表示,警方已向法庭申请延长扣留令,把嫌犯扣留至2月7日,并且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调查这宗毒品案,在此条文下一旦定罪,唯一刑罚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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