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邦再也12日讯)商人与友人合资投资渔业失利卷入诈欺疑云,爆出人民社警领袖代为出头索回款项,逼他退还10万令吉的款项;被指出言恐吓的人民社警则回应指,未曾殴打或恐吓商人,仅协助友人协商取回投资本金。
事主翁书平表示,自己在本月7日收到马来西亚人民社警协会主席关志庭主动联系,直指他是骗财老千,更在面子书上公开其个人资料以及照片,让他感到十分错愕。“他一开口就问我是不是迈克(Micheal),然后就指控我连老人家的钱都骗。”
他解释,早前与女性友人妮基(Nicky)合伙投资渔业,不料因海产死亡而血本无归,其它投资者把账算到其头上,两人因此事而撕破脸并断了联络。
“当初说好,赚的话大家一起赚,亏的话也是一起亏;结果现在却把责任推完去我身上!”
他今日在无拉港州议员黄田志、甘榜东姑州议员刘永山和加影市议员黎潍昌的陪同下,前往梳邦再也警局报警。
称投资失败
翁书平说,自己在关志庭的要求下,于本月8日下午3时前往关志庭位于蒲种的办公室会面,不料一见面就被甩拳和掐颈,还强制被拍照。
他说,对方根本不听解释,还被对方指控是骗子,要求退还8至10万令吉补偿金给妮基。为了息事宁人,他只好筹集10万令吉退还给参与投资的友人妮基。
不过,有关退款不是直接汇给当事人(妮基),而是先汇给关志庭,再由对方退还。对方也不愿签署协议合同书,他担心事有蹊跷,只好报警处理。
从事保险业兼卖鱼的翁书平强调,自己也是投资案的受害者,惟对方还未搞清楚就选边站,特别针对他而感到不公平。
黄田志强调,人民社警的责任在于协助警方维持国内治安,而非知法犯法及滥用私刑。
他说,无论这名事主是否涉及诈欺,该名社警理应报警处理而不是滥用私刑,还要挟事主,这让人十分质疑其动机。
他也呼吁其他受害者针对相关投资失败的案件与行动党联络,并与涉案事主面对面对质,因为2个案件将分开处理。
他认为,警方应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条文(恐吓)展开调查,并要求秉公办理。
关志庭:讲话大声没恐吓
马来西亚人民社警协会主席关志庭回应被指“恐吓收钱”一事,称自己大声讲话不是罪,且从未殴打他人并强迫交钱!
他今日接受《东方日报》电访时表示,自己没有威胁和殴打翁书平,也指是对方主动找他帮忙解决问题。“我可以给你们听我们的通话记录,有人被恐吓之后还会跟我称兄道弟,还跟我说谢谢,感激我帮他当中间人,解决他骗人32万令吉的事实。”
他是于本月7日接到妮基女士的投诉,指被友人骗财骗色。他就去联络对方,可是不获回应。惟在他发布面子书消息后,后者就主动联系他。
“他说他没有钱,我跟妮基洽谈后,对方决定只需要归还10万令吉即可。可是后来不单反口没有还钱,还跑去报案。”
他强调,自己讲话的语气大,但并不代表就是恐吓;屡屡要求翁男出示投资失败的证据不成,也无法获得最大投资人的联络方式,才认为对方骗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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