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6日讯)兰瑙一名中年农夫,被控强奸亲生女儿后产下一子,昨天改口认罪,遭地庭宣判入狱27年及鞭笞18下。
被告(56岁),乃被控于2017年5月间,在兰瑙一间屋内,强奸亲生女儿,而触犯刑事法典376(3)条文。
此罪最高30年监禁及鞭笞。被告明白控状,俯首认罪。
副检察司鲁斯丹简述案情时表示,于2017年8月19日,被告妻子报案说女儿怀孕3个月,亲生父亲的被告,因而被捕遭延扣调查。
他说,不久前,受害人产下一子,DNA分析证实,被告是婴孩的生父。
他将各项文件呈堂后告诉法庭,根据警方调查,被告强奸受害人2次。
他说,被告身为父亲,应负起照顾子女的责任,他反而却奸污女儿,应受严判。法官英特拉阿育宣判如上述,严厉处罚以向社会传达强烈讯息。
被告求情说,他尚有4名子女要抚养,目前正办理离婚手续。
法官英特拉阿育考虑以上一切,宣判被告入狱27年及鞭笞18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