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金马仑高原冷力水坝5年前泄洪连夺4条人命案,上诉庭周二维持吉隆坡高庭原判,要国能公司为当年命案负责。
上诉庭也谕令国能公司必须赔偿2万令吉堂费,给受影响的金马仑高原居民。
探讨赔偿数额
负责聆审上诉案的法官为联邦法官东姑麦慕,以及上诉庭法官林恬璇(译音)及哈斯纳。居民代表律师为玛诺卡南。
玛诺卡南事后指出,法官宣判说,国能是水坝的持有人及营运者,责无旁贷,不能推卸责任。
巴登威利灾民委员会秘书黄承毅接受《东方日报》电访时说,居民希望国能以此案做为借鉴,今后确保国内所有水坝的安全性,并做好防洪措施。
他也希望国能能和居民保持密切合作,通过双向配合,鼓励居民参与防洪演习,一起为提高安全意识而努力。
他指居民当年在悲剧发后成立了灾民委员会,起初是为了讨论救灾行动事项,随之转为起诉国能的委员会,并设立一个法律小组,协助了解司法诉讼事宜。
他说,该委员会将与代表律师探讨向国能索赔的数额,希望近期内有结果。
今年5月25日,吉隆坡高庭法官诺丁哈山(NordinHassan)宣判,国能公司2013年10月23日疏于职守,并未安装水位检测系统,导致苏丹阿布巴卡水力发电水坝3次泄洪。
案发当年,由国能所管理的冷力水坝,因雨量激增突然泄洪,结果形成急流淹没附近村子和农场,造成4人丧命,其中3人是外籍劳工。后来,100名金马仑居民提出法律诉讼控告国能。
当时,法官诺丁哈山表示,高庭副主簿将负责评估赔偿额,同时谕令国能支付5万令吉堂费予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