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日讯)柔州关税局突击4个地点起获走私香烟和烈酒,不但一举扫获市值逾7万令吉的走私烟,也揭发不法份子疑利用住家作为制造假酒工厂,生产假烈酒。
柔州关税局局长拿督莫哈末哈密丹透露,执法人员是在2月20日,傍晚6时突击士姑来金成功花园一间单位,经检查后在住家和客货车内发现1511瓶走私烈酒。其中,烈酒价值2万5862令吉,涉及逃税额为9万413令吉。
他说,有关单位也怀疑是制造假酒的工厂,单位内有许多瓶瓶罐罐、烈酒商标及关税标签等。执法人员当场扣留两名本地男子,他们年龄介于20岁至23岁。
“当局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135(1)(d)条文和1976年法律改革(杜绝私酿烈酒法令)第3(1)(a)条文调查,本月1日将两名嫌犯提控上庭。”
莫哈末哈密丹今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上述案件。
他续透露,上月23日,下午4时30分,执法人员前往乌鲁地南一间杂货店展开取缔行动,当场起获1832条香烟,总值503令吉,涉及逃税额为3595令吉。杂货店店内的两名印尼男子遭罚款5000令吉。
“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并追踪源头,同日傍晚5时突击乌鲁地南的一间怀疑作为制造假酒大本营的住家。”
他说,执法人员在住家后巷靠近电线杆处发现2个黑色铁盒,装有410箱白香烟(rokok putih)及丁香烟(Rokok Kretek),价值1万5966令吉,涉及逃税额为5万632令吉。
“执法人员也在住家发现多个空酒瓶、烈酒商标、关税标签和制作烈酒的器具,逮捕两名年约40馀岁分别来自尼泊尔和巴基斯坦男子。”
他进一步透露,当局已在本月1日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d)条文,将两名嫌犯提控上庭。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少10万,最高50万令吉,或监禁最少6个月,最高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莫哈末哈密丹也透露,执法人员上月24日突检一间位于哥打丁宜的住家,在住家和车内起获533箱,价值2万7438令吉的白烟和丁香烟,涉及逃税额为9万6849令吉30仙。
“执法人员逮捕一名年约20岁的印尼男子,并将申请延扣10天,以协助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