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9日讯)非法入境我国被发现后试图以3069美元(约1万2802令吉)及2枚名贵手表贿赂警员的一名35岁中国籍男子,今日被判罚款2万令吉,所有贿赂品也被充公。
被告黄宏明来自中国四川,他今日被援引企图行贿罪提控上庭。
交替控状指被告于8月12日下午3时30分,在巴东勿刹拿出3069美元及2枚名贵手表,试图贿赂普通行动部队执法员,要求执法员放过没有从移民局关卡入境的他。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214条文(企图行贿)。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面控后认罪,而加央地庭法官拿督依布拉欣宣判被告罚款2万令吉及充公其贿赂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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