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3日讯)拥有拿督斯里头衔的华裔商人涉及20万9000令吉洗黑钱非法活动,于今早在芙蓉地庭提控时面对16项控状时否认罪行,获准以10万令吉担保外出。
由于被告在2018年因涉及失信案而面对另外78项控状,涉及额数达92万2500令吉,案件将于今年3月8日及9日进行审讯,因此芙蓉地庭法官接纳主控官拉海扎副检察的申请,将16项控状案展今年3月8日及9日,同时进行审讯。
换言之,被告将在下周一(8日)的审讯期时,面对近百宗的审讯案件。
被告黄子炜(47岁),共面对16项控状,被控于2016年2月2日至3月30日期间,在芙蓉花城广场一间发展商,通过一项兑换卷进行洗黑钱的非法活动,涉及款额总数为20万9000令吉,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PUAA)》第4(1)(b)条文。
被告在聆听翻译员念出所有控状后,否认罪行。
主控官拉海扎副检察建议让被告以20万令吉担保外出,惟被告代表律师S巴克拉斯求情时则说,被告早前面控时,已缴付46万令吉保释金,加上被告夫妇迄今皆没有工作,因此希望法官能够把今天的提控与上次提控结合一起,豁免保释金。
与此同时,S巴克拉斯也向法官反映,被告于昨日受促到警局协助,讵料查案官较后则指警官指示必须对被告进行扣留,且在协助调查过程中,被告也受到不公平对待,就连一杯水也没有获得警方提供。
无论如何,芙蓉地庭法官玛蒂哈最后决定,让被告以10万令吉担保外出,且接纳被告代表律师提出申请,让被告最迟在下周一(8日)缴清保释金。
她也接纳主控官建议,把案件与2018年被告面控的控状一并进行审讯。
对于S巴克拉斯的投诉,她则建议对方向有关单位了解及作出投诉。
根据资料显示,被告黄子炜早前面对的78项控状,指他于2016年1月27日至4月25日,在芙蓉花城广场的单位涉及失信活动,涉及款额高达92万2500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408条文及409项(失信)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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