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9日讯)为不要缴付遗失大马卡的罚款,女子竟向警方报假案,结果被判罚款1000令吉。
此案被告为39岁的苏某,被控于2022年8月31日,约早上10时57分,在盐材港警局报假案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8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6个月或罚款高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被告在向警方报案时指她在郑和路一带的某银行被2名骑著电单车的男子抢劫,并抢走现金5600令吉、大马卡、驾照、银行卡和一枚价值3000令吉的金项链。
经警方从当天的闭路电视画面发现当天并没有抢劫案的发生,因此识破被告报假案。
据悉,被告是日前返诗巫时在菜市场掉了她的大马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