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珍12日讯)外籍男子涉嫌在杂货店偷卖走私啤酒,遭笨珍警方取缔,并充公120罐各品牌啤酒,警方随后展开进一步调查发现嫌犯非法入境我国。
笨珍警区主任莫哈末苏菲警监透露,警方前晚7时15分左右取缔笨珍北干那那工业园工业4路一间杂货店,发现一名外籍男子偷卖走私啤酒,并在杂货店搜出120罐各品牌啤酒,市值至少800令吉。
“嫌犯和啤酒一并被带返笨珍警区刑事调查组接受进一步调查,警方调查发现,嫌犯非法入境我国。”
莫哈末苏菲昨日上午在笨珍警方面子书贴文,发布上述取缔成果。
他说,警方将援引1967年关税局法令135(1)(d)条文调查此案,同时援引1959/63年移民法令6(1)(c)条文,对嫌犯展开进一步调查。
他劝告,商家不要销售走私啤酒,以免引发社会安全忧患,影响居民健康。
根据1967年关税局法令135(1)(d)条文(收藏或用于未经关税局批准的货物),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于走私物价值的10倍至最高20倍,或至少10万令吉至最高50万令吉、监禁至少6个月至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在1959/63年移民法令6(1)(c)条文(非法入境)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一万令吉,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以及不超过6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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