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0日讯)今年4月在怡保地庭被控2项性侵女公务员并认罪坐牢的装修工人,今日再被控猥亵一名11岁女童,而被告也在庭上俯首认罪。
被告为哈山阿末(43岁),控状指被告于今年4月13日下午1时30分,怡保医院路组屋礼堂的路边,抓住女童的手,以对受害者进行猥亵行为。
因此,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这名没有聘请辩护律师的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在法官艾努沙琳面前认罪不讳。
此案主控官为哇拉杜艾妮,她告诉法庭被告仍在打巴监狱服刑,因此不被允许保释。
法官艾努沙琳接著将案件定今年8月16日进行案件陈述及作出判决。
今年4月28日,被告在怡保地庭被控一项私闯建筑物,和2项强奸罪,包括被控于4月17日,在怡保美园一间住宅性侵一名38岁关税局女职员,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b)条文,以及4月18日在同地点,性侵同一名女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被告认罪后,目前在打巴监狱服刑。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