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8日讯)日前一名被反锁在组屋单位内的男童,因饥饿难耐向门外路过邻里讨食物进而揭发受虐待案件,男童的23岁母亲和26岁男友今天被押往怡保地庭面对虐儿控状时,皆不认罪,获准以每人6000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2名被告分别是23岁母亲卡娜格丝瓦丽,以及26岁男友胡达亚古玛,2人面对同一项控状。
依据控状,2名被告于今年8月2日下午4时30分,在万里望一处组屋单位内,对4岁6个月大的男童造成身体伤害,因此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在第31(1)条文下判刑,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或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2名被告聆听通译员以泰米尔文念读控状后,皆不认罪,要求审讯。
此案副检察司依万格琳向法庭要求将保释金订于每人1万5000令吉。
至于代表被告的律师凯文弗朗西斯陈情时则表示,男被告刚获得新工作,可担任货仓助理,并且男被告患有疾病,目前与前妻处理离婚程序,与前妻有3名孩子。
他续说,女被告是一名清洁工人,育有一名儿子(涉案男童)。
他表示,2名被告已准备进入新的生活,而且经济能力有限,因此恳求法庭酌情降低保释金。
法官艾努莎琳随著询问依万格琳有关涉案男童目前被安置在何处时,后者回答,男童目前受监护,与2名被告分开。
艾努莎琳最终允准2名被告每人6000令吉保释金,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择定今年10月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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