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2日讯)一名14岁少女因抛弃新生女儿而被判守行6个月。
此案被告为14岁少女,在刑事程序法典第67条文下认罪。被判守行6个月,以2000令吉保释和母亲为担保人。
案情显示,山都望警察局的警察在2023年11月29日,约早上9时45分,接到一名民众的来电,指在三马连巴鲁一带的第19巷的草丛发现一个新生的女婴。
该婴孩当时的脐带仍在,警方之后便将婴孩送往砂中央医院接受治疗。
警方于11月29日,约晚上8时逮捕被告。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被告没有纪律问题,也仍在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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