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2日讯)一名新加坡私人公司执行人员被短期内可获得双倍回酬所诱惑,坠入线上股票投资诈骗陷阱,痛失逾25万令吉积蓄。
新山南警区主任拉勿透露,现年35岁的受害者声称,今年8月13日在社交媒体的聊天应用程式上,收到一名自称为股票投资顾问的男子发出的资讯。
他说,对方邀请受害者投资股票,并承诺可在短时间内获得投资金额双倍的回酬。受害者对此深信不疑,从10月21日至11月27日之间,将一笔总计25万42令吉的款项,分13次汇至6个不同的本地银行户头。
拉勿今日发布文告,作出上述透露。
他表示,受害者在汇款后,非但分文回酬未得,还被要求支付额外费用,以便提出投资回酬,直到此刻,受害者才意识被骗,昨日(11日)向警方报案。
拉勿透露,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不超过10年及罚款和鞭刑。”
“警方提醒公众,切勿借出、出售或使用第三方银行户头,作为不法用途,否则将触犯刑事法典第424A条文,即任何人出于
非法目的,使用他人的银行户头便可构成犯罪。一旦罪成,可判处5000令吉至5万令吉的罚款,或6个月至5年的有期徒刑,或两者兼施。”
他说,警方也可援引刑事法典第424B条文对付涉及的钱驴户头持有者,即任何人出于非法目的,同意他人使用其银行户头,亦可构成犯罪。一旦罪成,可判处一万令吉至10万令吉的罚款,或一年至7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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