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2日讯)一名华裔男子因在阻止执法人员抓狗过程中没有给予配合,包括叫喊,而被控上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
65岁的男被告李瑞楷(译音)是于今日在马六甲爱极乐法庭面控,他在推事诺莎丽雅迪面前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9月4日下午5时11分,在士马木信花园不愿给予正在抓狗的马六甲历史城市政厅执法人员拉扎里配合,一边抱著对方,一边叫喊,指示对方释放流浪狗。
为此,被告触犯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2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的陪同下,向推事求情时表示自己是退休人士,希望可减低保释金,最终获准以2000令吉保外候审。
此案由哈尼斯阿丽雅副检察司主控。案件定于2025年1月23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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