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0日讯)一名餐厅员工为躲避路障临检,涉嫌逆向行驶、闯红灯及路口不停车,今日被控鲁莽和危险驾驶罪名,认罪后判处10天监禁和罚款一万令吉。
28岁的被告莫哈末赛菲奇今日在新山地庭面控,并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3月29日,凌晨3时45分,驾驶一辆宝腾赛佳轿车在新山内环公路行驶时,涉嫌逆向行驶、闯红灯以及在路口不停车灯鲁莽行车,危机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上述行为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
被告没有聘请律师代表辩护,他在陈情时表示,自己刚刚更换工作,并且妻子正在妊娠期需要人照顾,希望法庭可以从轻发落。
来自柔州交通调查与执法组的主控官S.维基内斯瓦里要求,法庭给予相称的刑罚,因为被告的行为危害了其他道路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被告在路段违规逆行,并且试图逃避路障检查,随后更以‘Z’自行的方式穿插在其他行驶车辆中,更无视交通规则闯红灯,行径恶劣。”
承审法官莫哈末依扎判处,被告监禁10天以及罚款一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7个月取代。
法官也谕令,吊销被告驾照5年。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