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6日讯) 奥迪司机拒绝警方截查,从永平潜逃至吉隆坡,遭警方追捕11天后落网,涉案司机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俯首认罪后,被判坐牢半年及罚款2000令吉。
现年29岁的被告莫哈末阿兹里,育有4名孩子。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1月20日,下午约1时,在南北大道永平北收费站入口处,因拒绝下车接受调查,阻碍警长莫哈末阿兹鲁执行任务。
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阻碍公务员执行任务),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一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被告当天驾驶一辆黄色奥迪轿车,由于行迹可疑,巡逻警员指示被告停车接受检查,被告反而加速开车逃跑。
警方于今年1月31日,上午约10时,在吉隆坡文良港一个公寓单位内逮捕被告。
警方调查发生,被告将涉案轿车漆成红色,并试图将该辆轿车出售,但没有成功。
被告是在逃通缉犯,早前因涉嫌触犯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建筑物内偷窃),遭雪兰莪州沙登警方通缉犯。
此外,警方调查发现,被告自2014年以来,已拥有9项犯罪前科,包括抵触刑事法典第395条文(结伙抢劫)的持械抢劫、破门行窃、偷窃交通工具,以及潜入建筑物内偷窃。
此案件主控官为威法拉瓦希达副检察司,他希望,推事考虑被告逃逸的行为已在社交媒体广传,引来社会大众的讨伐,给予被告适当的惩罚。
推事阿鲁诺华达斯判处,被告坐牢6个月以及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两个月监禁代替。
被告的代表律师是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诺玛哈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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