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0日讯)一群来自全国各地的朝圣者控诉,他们透过一家朝圣旅游公司报名参加朝圣行程,结果在支付费用后却迟迟无法出发,遭到诈骗。
大马国际人道主义组织总秘书拿督希山慕丁今日在总检察署召开的记者会上表示,受害者人数超过180人,遍布全国州属,累计损失金额达127万令吉。
“所有穆斯林,无论是好人、坏人,都渴望能到麦加和麦地那完成朝觐(Haji)或小朝觐(Umrah)。但大家也知道,许多人无法负担前往是因为费用昂贵,名额有限。因此,许多人从年轻时就开始慢慢存钱,以便将来能够前往麦加进行小朝觐。不幸的是,有些人利用小朝觐的名义欺骗他人。”
他指出,目前,一些受害者已向警方报案,但案件最初被归类为“无进一步行动”(NFA)。
“有些案件则被转交给旅游、艺术与文化部。我们并不是说这种做法不对,但仅仅撤销旅行社的执照,并不能解决问题。”
“许多诈骗小朝觐的业者,即使执照被吊销,仍可用其他公司名称继续营运,因为这只是影响执照,而他们的资金依然存在。他们只需设立新公司,重新申请执照,就能再次运作。因此,将案件转交旅游部虽然是个好做法,但仍然不够。”
他说,部分受害者也向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提出申诉,并向消费者仲裁庭提告,最终获得赔偿命令。

“然而,许多旅行社仍未支付赔偿金,因此负责人被控违反消费者保护法令。然而,他们随后提出司法复核,质疑法院或仲裁庭是否有权处理此案,导致案件被搁置。警方只好重新介入调查。”
他也指出,部分警方已根据刑法第420条(诈骗罪)开档调查,另一些则参考州检察署的建议,将案件改以刑法第403条(不诚实处理财产)提控。
“但受害者不满意,因为他们认为这项罪名不足以反映损失的严重性。他们希望政府能对这些诈骗者采取更严厉的法律行动,因为许多人为了这次小朝觐,花费了多年积蓄,甚至变卖土地,却最终一无所获。”
“其中的受害者包括政府职员、私人企业员工,甚至是退休警官,显示诈骗手法非常狡猾。”
对此,他表明,今日前来向总检察长请愿,是希望对这些可疑的业者采取更严厉的法律行动,并以刑法第420条进行提控,甚至考虑第415条(欺诈)或第409条(刑事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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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才能让受害者获得公平对待,不再被拖延。”
受害者群代表莎蒂亚表示,许多受害者来自B40群体,其中有者积蓄多年,只为能够前往圣地履行宗教义务。
“然而,在行程受阻后,受害者要求退款却始终没有进展。部分家庭因无法承受经济损失,只能变卖财产或借贷填补亏空。”
“现在是时候对这些骗子采取最严厉的行动了。我们已经奋斗了一年多,一路走来非常艰难,但我们看到这些骗子仍然逍遥法外。因此,今天我们来这里,是恳求当局采取严厉行动,起诉这些诈骗者。我们强烈要求当局以诈欺罪名起诉这些不法分子,这才是最合适的做法。”
“因为我们不知道,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什么方法都已经尝试,也不知道该去哪里求助,这是我们最后的希望。作为这些受害者的代表,真心希望今天能有个明确的决定。”
公司推迟出发日期 最终失联
来自吉兰丹丹娜美拉的仄罗尼(Che Roni Mat)是受害者之一,他表示,他的家人从2019年开始报名这家公司的朝觐行程,每人支付的费用介于5990令吉至8790令吉不等。
“然而,该公司以各种理由一再推迟出发日期,包括2020年因疫情关系取消行程,之后又陆续更改日期至2023年3月和8月。”
“我们再准备出发时,公司却无法提供机票与具体行程,最终甚至失联。”
“我们透过各种管道申请退款,但最终无果。因此,今天我们与大马国际人道主义组织合作,希望能为家人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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