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9日讯)一名华裔机械维修技工涉嫌以4000令吉,向一名地方政府执法助理官员行贿,阻止当局充公店内机器,今日在新山地方法庭被提控时否认有罪,获准以7000令吉保释金,保释候审。
46岁被告锺建勇(音译)被控于去年3月21日,晚上10时30分,在新山五福城(Taman Sutera Utama)一间店内,向依斯干达公主城市政局(MBIP)的一名执法助理官员行贿4000令吉,以阻止当局充公店内机器。
该店因违反商业贸易及工业营业执照微型条例而面临充公。
被告的上述行为已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以及至少5倍贿赂金额或一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大马反贪会主控官艾美拉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不允许被告的保释要求,因为被告涉及罪行不能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黄俊威(音译)说,其当事人一直积极配合反贪会调查,且没有逃亡理由。
他透露,被告月薪为3000令吉,需供养失业的妻子及三名子女,因此恳请法庭批准以5000令吉保释候审。
法官拿督阿末卡玛阿里芬最终允准,被告以7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本地担保人,保释候审。附加条件包括被告须每月到柔佛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并将国际护照交由法庭保管。
本案延展至3月19日再次提堂,以进行案件管理及文件移交程序。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