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丁宜27日讯) 一名65岁男子非法拥有自制霰弹枪和鹿弹被警方逮捕,今日被控上法庭时认罪,罚款6000令吉。
65岁被告奥玛布沙里聆听两项控状后,向承审地庭法官哈达法利扎认罪。
第一项控状指被告在本月21日约中午12是,在巴西班让园坵,在没有合法执照下拥有自制散弹枪。
第二控状指被告在上述日期时间和地点,非法拥有108枚鹿弹(buckshot)。
上述行为皆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最高一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哥打丁宜警方是在本月21日前往被告的家里进行突击行动,发现被告没有持有枪械或制造枪械的合法执照,自制枪械的主要用途是非法狩猎。
警方在屋内查获一支单管霰弹枪、170发鹿弹、26个霰弹枪零件、11个机械部件,以及包括护手、枪管等其他枪械组件。
警方在行动中逮捕一名39岁男子,对方疑似是顾客。被告在住家维修枪械。
此案主控官为诺阿育希达雅,被告代表律师为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诺阿菲克。
律师代表被告向法官求情时表示,被告是初犯,是名鳏夫,没有工作,且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因此希望法庭降低罚款金额。
法官哈达法利扎判处被告,每项控状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12个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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