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3日讯)一名警察伍长涉嫌4年前向一名拥毒男子索贿500令吉,今日被提控上庭后俯首认罪,法官判处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需监禁6个月。
现年38岁的被告莫哈末苏菲安是哥打士打县防范罪案及社区安全组伍长。
根据控状,他被指于2021年3月6日,在吉打州土地及矿物局向一名39岁男子索贿500令吉,以作为不对其毒品案件采取行动的交换条件。
此举已违反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庭上没有聘请律师,并在聆听控状后认罪。他向法官求情,希望获得轻判,避免监禁,理由是妻子无业,家中尚有4名孩子需要抚养。
最终,亚罗士打地庭法官普里希拉判处其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须服刑6个月。此案由反贪会检察司莫哈末祖法迪副主控。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