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8日讯)一名女子因确认出游时间遭到醉酒男友殴打至重伤案,推事庭今日聆听受害人宣读的影响陈述书,涉案男子在庭上改口否认蓄意伤人罪。
这是继被告何姓男子在上一次庭审(3月20日)时认罪后,受害者刘小姐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83A条下,于今早上庭宣读受害人影响陈述书,讲述被告罪行如何影响受害人及案发过程。
她在庭上指出,被告的行为导致其身体淤青或出血,包括眼睛、脸部、头部、颈部、腿部和手部受伤,左眼更是内出血而导致两个月视力模糊。
“由于事后因行动不便,家人照顾了我两个月。我经过2至3个月的药物治疗,才能恢复被告对我照成的伤害。”
她也在庭上情绪失控哭泣宣读陈述书,她事发后2至3个月无法工作,被告的行为造成了经济损失,同时也留下心理创伤,使她难以集中注意力工作、总是做恶梦、也难与男性交往。
“我的WhatsApp遭到被告骚扰,被告有一次来到父母家,骚扰我的家人。”
她恳请推事对被告判处适当的刑罚作为教训,同时也向社会发出警示。
“我还请求推事命令被告归还留在他家中的个人物品。”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去年10月5日大约凌晨12时30分,在雪州八打灵区史里肯邦安布特拉柏迈新镇公寓一单位,蓄意殴打刘姓女子至受伤。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 蓄意伤人),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1年监禁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刘小姐宣读陈述书后,推事阿米拉萨丽亚蒂便宣布休庭,然而推事休庭后准备下判时,被告人律师李得坚(音译)告知推事,被告改口不承认罪行。
鉴于此,推事择定此案于5月28日过堂,而主控方将成交医疗报告。此案则择定于6月26日开庭审理。
去年10月15日,刘小姐在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
现年27岁的刘小姐在工作上认识47岁的男友,并与他相恋8个月。在事发前,她和男友与数名朋友吃火锅喝酒,10月5日凌晨,她向男友询问起床时间以为出游调整闹钟,结果她被男友暴力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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