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2日讯) 一名华裔男子于4年前因涉嫌贩运超过10公斤的毒品被控,基于控方无法传召关键证人出庭,马六甲高等法庭今日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此案被告为44岁的余国忠(人名译音),之前从事送货员。此案在审讯期间共传召9名证人出庭供证。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拉兹哈密在宣读判决时指出,辩方成功挑起案件合理疑点,即控方无法传召重要证人出庭供证。
“此外,控方也无法出示辩方所要求的录音对话证据,这已对案中被告形成偏见。”
为此,莫哈末拉兹哈密裁决被告罪名不成立,当庭获释。
被告余国忠被控于2021年1月14日约晚上7时05分,在丽丽第三路口处的木凳子上,贩运重达10.989公斤的冰毒毒品。
被告行为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39B(2)条文同罚,在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
此案由费道勿斯沙烈副检察司主控,被告的代表律师为M哈利斯以及兰扎尼依德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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