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日讯) 一名男子涉嫌非礼母亲所看护的女童,今日被控上爱极乐法庭时否认有罪,获准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
现年28岁的被告慕斯祖丁(技术人员)在庭上面对一项控状。
控状指出,被告于去年2月杪约早上7时,在丹绒吉灵峇冬知甲的一间住家,抚摸当时年仅10岁女童的胸部及私处。
被告行为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 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案件主控官旺阿都拉副检察司提出让被告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条件是需遵守附带条件,包括不能接近受害者、每月一次到警局报到及国际护照交由法庭保管。
被告代表律师乌玛祖卡纳因在求情时指出,被告的哥哥将为成为担保人,因此恳请法庭降低保释金。
法官哈德理亚最终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案件择定6月9日过堂。
根据早前报道,一名女童自4年前就在保姆家遭被告非礼,事件被女童老师揭露。女童的母亲在接获学校老师致电后,才得知女儿的遭遇,并到警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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