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7日讯) 5岁男童疑遭遗忘校车内昏死案,57岁华裔校车司机今日被控疏忽照顾导致男童死亡,他否认有罪,获准以7000令吉保释候审,案展6月12日过堂。
被告姚志荣(译音,57岁)是一名退休人士,兼职驾驶校车。
被告今日被押往峇株巴辖地庭面控,他在庭上聆听华裔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向承审法官莫哈末卡立表示不认罪。
被告被控于4月30日,上午8时至中午12时05分之间,在位于新山武吉英达花园一家幼儿园前的日产校车内,作为一位有责任看顾张禹泽(5岁)的人士,将后者留在车内造成死亡。
被告的上述行为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疏忽照顾导致孩童暴露在危险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或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为莎莉法,被告代表律师是吴多文律师。
主控官建议,法庭将被告保释金定为1万5000令吉,被告律师要求减至7000令吉。
法官批准被告以7000令吉保释候审,并谕令被告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案件审理期间不得联系或骚扰控方证人。
法官也谕令,案件展延至6月12日过堂。
这宗悲剧是4月30日中午12时许,在新山武吉英达花园一所幼儿园附近被发现。
5岁男童张禹泽在发事当天清晨约7时30分被送至幼儿园,学生客货车司机将其他学生放下后,疑似将他遗忘在客货车内约5个小时,直至中午才被发现,唯已失去意识,回魂乏术。
警方于同日下午2时40分许,在案发地点附近逮捕涉案的57岁本地男司机,并延扣7天协助调查。
据悉,小死者父母都在新加坡工作,小死者是他们唯一的儿子。今年是小死者入读该幼儿园的第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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