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8日讯)4名大耳窿集团成员上个月落网,涉及6宗泼漆恐吓案,今日在峇株巴辖法庭面控,嫌犯当中包括1名27岁女子。
柔佛总警长拿督古玛表示,4名大耳窿集团成员,包括3名年龄介于30岁至34岁的本地男子和一名27岁的本地女子。
他说,经警方调查,4名嫌犯在柔佛州涉及6宗案件,在彭亨州涉及3宗案件。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柔州警方开档调查并获得柔州检察署指示进行提控,4名嫌犯将于今日在峇株巴辖面对5项分别是刑事法典第427条文的控状,以及1项刑事法典第426条文(蓄意破坏)的控状。
古玛表示,4名嫌犯是在4月17日,由新山南警区警方逮捕。根据调查,4名嫌犯收取100令吉至350令吉的报酬,向欠债者住家进行泼漆和刑事威胁,包括锁住住家大门。
“警方在逮捕行动中起获一辆轿车、4部手机、油漆、小刀、写著受害者的资料的纸张等。”
“所有嫌犯的尿液检测呈阳性,且相信是在今年3月起在柔佛州和彭亨州干案。”

他指出,犯罪集团通过社交媒体包括面子书和Tiktok进行借贷广告宣传,当有人主动联系后,就趁对方尚未同意下,主动汇款给后者,再收取20%至50%的高额利息。
“犯罪集团也将目标锁定在新加坡工作的大马人,并通过受害者的新加坡银行户头进行转账。”
他指出,这4名成员在柔佛州涉及6宗案件,包括新山南警区1宗、新山北警区1宗、居銮警区2宗和斯里阿南警区2宗。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造成损失)、1952年借贷法令第29B条文、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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