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3日讯)3名23岁青年涉嫌于一个多月前在高渊一间便利店持防卫棍结伙抢劫19岁少年,今日被警方押上北海法庭面控时皆否认控罪,获准以保释候审。
被告分别为阿都拉曼、P.杰雅迪夫与M.罗加纳登,而根据控状,三人于2025年3月15日清晨6时4分,在斯里金英达花园一间便利店内,涉嫌持防卫棍抢劫一名19岁本地男子,夺走现金与香烟。
此案援引刑事法典第395条文(结伙抢劫),并与第397条文(持械抢劫或造成伤害)同读,罪成可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控状经通译员以泰米尔语宣读后,三人皆否认有罪,主控官努鲁艾妮表明不提供保释建议。
其中,阿都拉曼由律师C.哈里代表请求酌情保释,称其为物流员工,为家庭经济支柱,母亲患病需照顾,且他已被延扣28天,并无前科。
杰雅迪夫与罗加纳登则无律师代表,自行向法官求情,表示须负担家庭生计。
法官祖哈兹米最终裁定三人各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须每月向邻近警局报到一次。
另据案件纪录,阿都拉曼与杰雅迪夫亦被控于今年4月24日凌晨4时,在高渊柏卡卡花园一间住家,抢劫并蓄意伤害一名52岁本地男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94条文(抢劫伤人)。两人皆不认罪,法官允各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
此外,阿都拉曼还涉及另一宗案件,被控于3月9日凌晨4时,在高渊市边园一民宅抢劫并伤害46岁男子,他同样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保释。
上述所有案件将于7月1日再度过堂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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