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珍4日讯) 一名华裔男子涉嫌拥有和贩卖过6.4公斤的摇头丸粉末(MDMA)、冰毒和克他命等毒品,今日被控上笨珍推事庭。
被告刘吉林(译音,35岁)共面对1项贩毒罪和3项拥毒罪。
被告被控于5月21日傍晚6时10分,在珍珠苑一间住家贩卖6.4公斤的摇头丸粉末,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 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及不少于12下鞭笞。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向承审推事阿丽娜表示明白。
被告也面对3项拥毒罪,即在上述日期地点和时间,被发现拥有20.04克和1.06克的冰毒,以及5.66克的克他命,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
一旦罪成,将可判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对这3项拥毒控状表示皆不认罪。
此案主控官为阿尼斯,被告并没有代表律师,
由于贩毒罪行严重,主控官反对保释,法庭也不允许被告保释,并将案件展至8月5日过堂,等候化验报告出炉。
法庭也指示指示被告尽快委任律师。
柔佛总警长拿督古玛于5月25日发布警方于日前展开取缔行动,在笨珍一间民宅起获市值逾107万令吉的毒品,并逮捕一名35岁男子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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