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2日讯)狼师涉及15宗鸡奸及猥亵儿童案,今日被控上芙蓉地庭时,承认3罪行及否认12罪行。
被告为一名38岁宗教舍监,今日负伤被警方押往芙蓉地庭面控15项罪行;案件共有6名受害者,年龄介于9岁至13岁之间。
主控官诺阿芝哈艾丝慕妮副检察司在庭上要求时表示,被告身为一名老师,理应要保护及照顾孩子们,殊不知,却作出狼性行为,因此,希望芙蓉地庭法官拿汀苏丽达对被告判重刑,且让被告接受心理辅导。
而被告在聆听审讯时,在犯人栏内泣不成声,同时,也哭求指要照顾年迈母亲,希望法官能够轻判。
无论如何,芙蓉地庭法官拿汀苏丽达对被告俯首认罪的3项罪行,宣判入狱6年及共鞭笞2鞭,从逮捕日,即2025年5月25日开始算起。
至于12宗否认罪行,芙蓉地庭法官苏丽达则接纳主控官要求,被告因被判刑,而无法获得保释外出,案展7月14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卡立(30岁,宗教学校舍监)在庭上对3项罪行俯首认罪。
其中2项控状,被控于2023年12月15日至20日及2025年1月7日,晚上11时,在仁保峇都基基一所宗教学校宿舍,对同一名受害者13岁男童进行猥亵行为,即触摸并按住受害者生殖器官,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罪案法令第14(a)条文及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违反自然性行为)。
至于另一项俯首认罪控状,被告被控于2024年4月至12月期间,下午5时,在仁保峇都基基一所宗教学校宿舍,鸡奸一名年仅11岁男童,即将生殖器官塞入受害者肛门内,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违反自然性行为)。
除此,被告也否认另外面控的12项控状,被控于2024年4月至2025年1月24日期间,介于凌晨3时至晚上11时30分期间,分别在仁保峇都基基一间宗教学校宿舍及瓜拉庇劳爪西一个住家单位房间内,对年龄介于9岁至13岁之间的6名受害者进行鸡奸及猥亵行为。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罪案法令第14(a)条文及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违反自然性行为)。
在2017年儿童性侵罪案法令第14(a)条文及《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违反自然性行为)被控者,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及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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