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6日讯)3名诈骗集团成员在超市物色受害者,企图诱骗民众出租银行户头以充当“钱骡”,结果遭警方当场逮捕,并起获50部手机、54张电话卡及一辆轿车。
警方根据线报,于上周六(14日)在万里望玛士再也花园(Taman Mas Jaya)一间超市展开行动,成功逮捕3名涉嫌招揽“钱骡”以进行网络诈骗的华裔男子。
怡保警区主任阿邦再纳阿比丁助理总监发文告指出,经调查,3名嫌犯承认受雇于诈骗集团,专门寻找本地人出租银行户头供集团使用。
“诈骗集团将这些银行户头绑定电子钱包后,用于进行各类网上诈骗。”
他补充,其中2名嫌犯并无犯罪纪录,另1人则涉及4项前科,警方已于昨日向法庭申请延扣3名嫌犯2天,以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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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警方从嫌犯处起获50部手机、54张电话卡、5张银行卡、61枚信封、车钥匙、书包及一辆宝腾赛佳轿车。
此案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及不诚实地引诱移交财物)及第120B条文(串谋犯罪)展开调查。
阿邦再纳呼吁公众与警方合作,可联络怡保警区控制中心(05-2542222)或前往邻近警局提供线索。
他也提醒民众切勿出租、出售或交出银行户头,并严防泄露提款卡资料、个人密码及交易授权码(TAC),以免卷入非法活动。
“根据《刑事法典》第424条文(不诚实或欺诈转移或隐瞒财产),充当钱骡者可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5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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