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讯)3名华裔男子被控涉嫌向柔佛州移民局官员行贿2万5000令吉,以图逃避对非法外劳采取行动,今日齐齐被大马反贪会控上法庭,惟3人皆不认罪。
3名被告分别为颜志钱(31岁)、赖益强(42岁)及黄健兴(51岁),今日在面对控状时,在地庭法官拿督阿末卡玛阿里芬面前否认控罪。
根据控状,3名被告被指于今年1月11日下午约4时30分,在位于新山实达热带花园的移民局执法组行动单位办公室,向一名柔州移民局副助理主任行贿2万5000令吉现金。
该笔款项据信是作为不对5名违反《1963年移民条例》的外籍工人采取法律行动的报酬。
一旦被定罪,3人可面对最高6个月监禁、最高1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为依沙阿比丁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亚伯拉罕马修。
控方建议法庭为每名被告设定1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并须由一名担保人担保。
不过,辩方代表律师在求情时,以被告因工作工厂人手短缺导致收入受影响,出现经济困难为由,恳请降低保释金。
法官最终批准每名被告以5000令吉保外,案件展至今年7月18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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