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19日讯)失业男子当大耳窿跑腿泼漆赚钱被判入狱后,今日再因涉及另外两宗泼漆案被提控,他今日上庭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1万令吉。
被告沙斯文(25岁)面对两项控状,首控状指被告在4月14日下午1时30分,与31岁的同伙向一名45岁女子的住家泼红漆。
第二控状指被告在4月16日在龙引地区,向一名70岁男子的住家泼红漆。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同读于第34条文,一旦罪城,可被判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因涉及相同罪行而在狱中服刑12个月的沙斯文,在聆听控状后,向承审推事阿伦诺瓦表示认罪。
案情显示,根据受害者在住家安装的闭路电视画面显示,两名戴著头盔的男子共乘摩哆前来,并朝住家泼漆。受害者发现追债的字条后报警。
据了解,被告每向一名欠债者家泼漆,可获得500令吉酬劳。
主控官为法拉瓦希达,被告代表律师为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陈松元。
推事阿伦诺瓦判被被告罚款1万令吉,若无法偿还罚款,则以监禁24个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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