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0日讯)生父对14岁亲生女儿图谋不轨,周五被提控并认罪,判监禁两年及打两鞭。
现年47岁的被告为一名已离婚人士,他今日在麻坡地方法庭面控,并在承审法官莎雅尼面前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本月16日下午4时许,在其位于峇株巴辖的住家内,试图引导其14岁亲生女儿与其发生性关系。
上述行为已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1(1)(a)条文,并可与相同法令第16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3年监禁及鞭笞。
根据案情,受害少女在案发当日曾向姨母求助,透露自己害怕父亲可能会对她做出不当行为。姨母随即安排孩子前往其父住处接走她。
被告在案发当日向女儿提出不当要求,惟遭对方拒绝,并迅速离开父亲的睡房,事件随后被揭发。
此案主控官为迪亚娜副检察司,被告则无代表律师。
法官最终判处被告监禁两年及鞭笞两下。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