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5日讯)一名年仅19岁的罗里跟车员涉嫌在槟州警察总部袭击执勤警员,原欲在法庭认罪,惟因无法辨认案发图片,最终遭推事拒绝接纳其认罪,案件展延至7月21日过堂。
被告SR艾因加兰(SR Aingaran)涉嫌于本月23日晚上9时40分,在槟州警察总部警亭蓄意伤害31岁警员艾哈迈德贾巴鲁,根据《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被控,一旦罪成可判监一年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庭上,被告承认曾掌掴及咬伤警员,但当检方出示案发图片时,他却未能清楚辨识其中几张照片,推事努鲁苏海拉遂裁定不接纳其认罪,并指示转入正式审讯程序。
副检察司建议设定5000令吉保释金,惟代表法律援助基金会出庭的律师指出,被告月薪仅1800令吉且年轻,恳请法庭酌情处理。最终法庭允以3000令吉保释,一人担保,并严令被告及其家属不得骚扰受害者,否则保释将被撤销。
据了解,案发当晚两名分别为19岁及20岁男子被怀疑醉酒,在警察总部前门遭截查后带入警亭盘问,期间突然情绪失控,动手掌掴并咬伤警员,更出口辱骂,两人当场被捕并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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