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6日讯)因涉嫌在10年前的填海工程受贿,国会上议院前副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里今日在马六甲爱极乐法庭面对一项贪污控状,惟他不认罪。
莫哈末阿里今早9时许在代表律师莫哈末尤诺斯陪同下,身穿西装现身法庭。
根据控状,被告于2015年6月,在沙班达花园是一家私人公司,接受来自该公司董事的一辆路虎拦胜(Range Rover Sport)运动版豪华车,以把哥打叻沙玛纳区一项220英亩填海工程的工程分包给该公司。
被告为此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20年监禁及罚款不超过贿赂价值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无论如何,他在法官依丽莎贝的面前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主控官拿督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要求法庭采用被告于6月18日,在莎阿南地庭面控的保释条件。
该条件是允许被告以6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必须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以及禁止联络任何控方证人,直到案件审结。
阿末阿克兰也希望把莫哈末阿里在莎阿南地庭的案件移到爱极乐地庭,以与今天的罪控一并审理。
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尤努诺斯不反对主控官的建议。法庭将此案定于8月14日过堂。
此前,莫哈末阿里涉嫌在马六甲填海项目中收受总额23万5000令吉贿金及3辆豪华轿车,而于6月18日在莎阿南地庭面对20项贪污罪,惟他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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