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日讯) 因涉嫌违法进行津贴柴油分销,一家废料管理公司董事今日被国内贸易及生活部提控上,俯首认罪后被判罚款11万令吉。
被告王光宏(45岁,译音)今日在新山地庭面控,并在通译员宣读完控状后承认有罪,被判处罚款11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8个月作为替代刑罚。被告在庭审结束后缴付罚款。
承审法官拿督谢旺再迪裁定,除罚款外,所有涉及违法分销4万6000公升柴油的收益、一辆罗里和油槽车也将被充公。
根据案情,执法人员在接获情报后,于4月17日,中午12时,在马晒的一间废料管理厂内展开突击行动,发现该厂在未持有柴油管制货物的有效准证,却分销津贴柴油的违法行径。
该公司因涉嫌违法批发或零售重达4万6000公升的柴油,遭内贸部援引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21项条文,即违法拥有受管制品罪名,可在1974年供应管制条例第3(1)项条文,在无准证与无批文情况下非法买卖柴油一同被提控和判刑。
柔州国内贸易及生活局严重看待任何津贴物品遭滥用行为,并促请民众成为当局耳目,举报违规商家,民众可通过WhatsApp(019-0848 8000)、电邮([email protected])、热线(1800-88-6800)或下载Ez ADU KPDN手机应用程序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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