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日讯)一名已婚女子涉嫌拥有和散播丈夫小妾的不雅照,今日面对3项控状,惟不认罪,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
53岁的女被告荷妮苏菲妮今日在马六甲爱极乐法庭面控时,在推事乌曼面前否认所有控状。
第一和第二项控状分别指被告于今年3月27日下午2是,在沙阳瑟拉西花园透过匿名信件的方式散播45岁女教师的不雅照,同时威胁对方。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509(蓄意侮辱他人贞洁)条文和506(刑事恐吓)条文。
在首控状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刑事恐吓罪,罪成者可被判坐牢2年。
同时,被告也在6月2日凌晨3时,因为手机内藏有同一名名女受害者的不雅照,而在刑事法典第292条文(拥有猥琐物品)条文下被控。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3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的代表律师巴哈鲁丁向推事求情时提议推事允许被告以4000令吉保释。他指出,被告目前收入不稳定,需要照顾4名子女,且其中3个小孩仍在求学。
他也说,被告刚完成癌症手术。同时,事发后,被告遭丈夫抛弃。他也向法庭申请禁言令,即不允许投报者向媒体发表任何言论。
推事最终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并将此案定于8月6日过堂。此案由副检察司哈尼丝阿丽雅主控。
据了解,早前被告因散播丈夫小妾的不雅照,而被举报,之后在吉隆坡国际机场遭警方逮捕和延长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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