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力8日讯)一名罗里司机因在未获兽医局批准下转运13头活牛,于今日被控上宜力推事庭时认罪,被判罚款5500令吉,否则需坐牢两个月代替。
被告莫哈末吉索卡欣(36岁)在法庭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当著推事慕哈末费尔道斯面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2月19日凌晨12时30分,在靠近高拉雷(Kuala Rui)的东西大道上,驾驶一辆罗里非法转运13头活牛,未获霹雳州兽医局局长或获授权官员的书面许可。
此行为违反《1953年动物法令》第36(1)条文下制定的《2008年霹雳州口蹄疫控制区指令》第3(a)段规定,并可根据《2013年动物(修正)法令》第36(7)条文判罚。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1万5000令吉罚款。
被告律师慕哈末再益请求法庭从轻发落,指被扣押的牛只经检验后证实未患任何传染病,亦希望法庭下令归还罗里给车主,并将销售所得款项全部或部分归还被告。
不过,霹雳州兽医局检控官罗兹曼指出,此案并非小事,涉及防疫及国家畜牧业与经济的安全。他指出,被告并未申请任何运输许可,且驾驶的罗里以遮盖物封闭,以规避执法人员检查,显示被告疏忽行为。
推事在听取双方陈词后,最终判处被告罚款5500令吉,若无法缴清将监禁两个月替代。法庭也下令罗里归还原车主,而售牛所得的1万3000令吉中,有一半归还被告,其馀充公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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