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1日讯)森州关税局在4项取缔行动中,成功侦破走私香烟及烈酒非法活动,市值及逃税高达逾548万令吉。
森州关税局局长莫哈末依亚斯发文告表示,该局执法组于今年5月展开4次突击行动,成功侦破走私香烟与烈酒非法活动,市值估计72万2231令吉24仙,而涉及逃税高达475万9863令吉91仙。
他说,第一起案件,起获烈酒总值2万527.30公升,市值14万3691令吉10仙,逃税高达140万4712令吉07仙;第2起案件,起获香烟(白烟(Putih)与丁香烟(Kretek)) 共111万628支,总值12万3585令吉44仙,逃税高达74万5373令吉02仙。
“第3起案件,起获香烟(白烟与丁香烟 )共180万9600支,市值24万6144令吉,逃税高达121万8950令吉40仙;第4起案件,起获加热烟草199万支,市值20万8810令吉70仙,逃税高达139万828令吉42仙。”
“上述4宗个案,起获的走私烈酒及香烟总值为548万2095令吉15仙。”
莫哈末依亚斯呼吁民众不要参与任何香烟、酒类、鞭炮、毒品、车辆等走私活动,若有线索可向当局举报,热线1-800-88-8855、官方投诉网站:http://aduan.customs.gov.my或就近关税局办公室,关税局承诺所有举报者身份绝对保密。
以下为4宗案件案情:
个案(一):
2025年5月5日,下午5时30分,森州关税局执法组在巴生加埔工业区一间货仓展开取缔行动时,成功起获5万9489瓶或2万527.30公升,贴有各品牌烈酒,以及假酒税标、瓶贴、空瓶、包装盒及压瓶机。怀疑进行无牌灌装或装瓶非法活动。涉案总值约14万3691令吉10仙,逃税约140万4712令吉07仙。
该局援引《1976年消费税法》第20(1)条文,即未经许可生产需缴税商品或酒类。一旦定罪,可被判处不少于应缴税额10倍或10万令吉,取较高者罚款及不超过应缴税额20倍或50万令吉,取较高者罚款,或监禁6个月至5年,或两者兼施。
个案(二):
2025年5月13日,下午3时30分,森州关税局执法组在雪兰莪巴生卫星市(Taman Klang Utama)一间仓库展开取缔行动时,起获6万1864包或约111万628支各品牌走私白烟与丁香烟,市值12万3585令吉44仙,逃税高达74万5373令吉02仙。怀疑不法之徒利用工业区仓库作为存货中转站,准备分销到市场。
案件(三):
2025年5月19日,下午3时,森州关税局执法组在雪兰莪万挠阿奴葛拉苏丽雅(Anugerah Suria)工业区仓库再发现走私香烟,起获14万3600包或180万9600支各品牌走私白烟与丁香烟,市值24万6144令吉,逃税高达121万8950令吉40仙。不排除不法之徒以仓库作中转站,后续流入市场低价销售。
案件(四):
2025年5月19日,晚上7时,森州关税局执法组在雪兰莪万挠阿奴葛拉苏丽雅(Anugerah Suria)工业区一间仓库,起获9万9500 包或199万支各品牌走私加热烟草(HEATED TOBACCO),市值20万8810令吉70仙,逃税高达139万828令吉42仙。使用工业区仓库储存,准备流入市场。
第2、第3及第4个案皆抵触《1967年关税法》第135(1)(d)条文,即明知而藏匿、储存、持有或协助储存非法或受限制进口货物,一旦罪成,最少罚款货值的10倍或 10万令吉(取较高者),最高罚款为货值的20倍或50万令吉(取较高者),或监禁6 个月至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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