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0日讯)一名国立大学讲师被控吸毒,惟今日在法庭面控时不认罪。
44岁的男被告莫哈末沙里占被控于今年9月19日下午5时20分,在马六甲中央县肃毒组被发现服用安非他命(Amphetamine)和冰毒。
被告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条文,亦可在相同法令的第15(1)(a)条文同读。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同时,需守行至少2年。
被告在推事莎达仙哈面前表示不认罪。其代表律师依祖丁说,被告是一名讲师,月入7000令吉,目前因此案而暂时被勒令休假,因此要求减低保释金。
法庭被告以2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定于9月29日过堂。此案由莎扎副检察司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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